一、什么是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二、绿色建筑如何评价?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 76-2009
2、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三、为什么要做绿色建筑?
1、政府法规政策文件要求
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第三项第七条。
本省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鼓励其他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十条。
2、政府奖惩措施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6]55号规定的引导资金项目第二类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2)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3)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前款第(3)项规定的行为,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十二条。
四、如何申报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