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能力验证情况通报
苏建质监〔2015〕13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15〕29号文《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10月18日省质监总站组织了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低应变检测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验。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检测单位踊跃报名,全省共164家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其中161家检测机构具备地基基础工程基桩低应变检测能力,3家单位拟开展地基基础工程基桩低应变检测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技术方案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中关于低应变法的相关条文,对低应变测试工程桩、模拟桩经过专家组多次讨论、多方面进行论证和研究,适合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需要。本次活动的组织过程是严谨、公正的。
二、统计分析和评审结果
根据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方案,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相关条文标准,对检测机构提交的曲线实测、分析计算等书面检测成果进行综合评判。其结果为,得分等于或大于90分的检测机构有33家、占20.1%;得分80~89分的检测机构有46家、占28.0%;得分70~79分的检测机构有38家、占23.2%;得分60~69分的检测机构有21家、占12.8%;得分小于60分的检测机构有26家、占15.9%,详见附件1。
结果表明: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绝大多数检测机构的综合水平具备正确使用低应变法评价基桩桩身完整性的能力,少数检测机构在检测曲线的拟合分析与桩身完整性判定等环节出现明显偏差,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详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结果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117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其低应变法检测能力符合要求。
2、能力验证结果得分小于70分且大于等于60分的21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应通过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继续培训、自行组织比对试验等整改措施提高检测能力,相关整改结果应通过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1个月内上报省质监总站;由省质监总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符合要求后,视为整改合格。
3、能力验证结果得分小于60分的26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具有低应变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立即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并向省质监总站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限期为1个月,届时参加省质监总站组织的再次检测能力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恢复本项目业务;未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资质。
4、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将作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应高度重视,鼓励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继续努力,督促需要整改的检测机构认真整改,以维持和提高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积极鼓励和举办多种形式、多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2、各检测机构要重视地基基础检测中各检测方法的能力建设,强化执行国家、省检测技术规范规程的自觉性和规范性,认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再培训,及时更新、维护、保养检测设备。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1: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法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市、县(市、区)质量监站,各检测机构。